中华元氏互助会为非盈利组织,由中华元氏宗亲共同集资成立。每个元氏宗亲均有入会的资格,入会者享有被资助的权力。
一、成立宗旨与管理组织
1.成立宗旨:元氏一家 互助互爱
每位入会宗亲,本着自愿、信任、无私和互助互爱的原则,积极参与并推进互助会的运行。其目的是为入会的宗亲及亲人在遇到大病大灾时,帮助自己或他人度过难关,最终形成中华元氏是一家的良好氛围。
2.管理组织与职责
互助会成立初期,由入会者推荐其中宗亲,成立管理委员会。如日后互助储备金数额达到一定量时,可聘请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委托管理。初期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:
1)会长一名,负责互助会的运行及互助金的征集;负责审查批准互助金的征集及使用方案,负责互助金使用的审查与批准;
2)副会长二名至多名,负责组织策划年度互助金的征集及资助方案;推进互助会的运行,监督互助金的使用情况;
3)各地区的元氏家族均设管理负责人,一人可兼多区管理人,负责互助会的拓展;负责所负责区域互助金使用的监督;
4)设财务管理人员一至二名,负责日常互助会管理相关事务,负责每季度提交一份互助金收入及支出情况,向所有互助会成员公布。
二、互助金的征集与使用
1. 互助金的征集
建立长效集资机制,入会者可采取每年一次或每半年一次划款方式,分为每年100元、200元、300元、500元、800元、1000元六个档位,每年入会宗亲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额度。同等条件下,缴纳的会费越多,得到资助的额度越高;
2. 互助金的使用
1)资助范围:限入会者本人、父母、子女、夫妻,除以上三种的其他亲属关系不在资助范围内;
2)申请条件:如入会者本人或其资助范围内其他亲属遇有重大疾病、或遇有重大灾难损失惨重,且入会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,由入会者本人或家属提交书面申请,同时附上相关证明,提交给互助会管理委员会。
3)资助额度确定:由会长组织互助会管理人员进行讨论,提出资助及解决方案,经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合议后,确定资助金额并下发(具体办法见实施细则);
4)保障持久有效的运行,每年用于资助的额度不超过上一年度剩余总额的50%;
5)遇到特殊情况时,互助会管理委员会讨论后拿出资助方案,并征得50%以上会员同意后实施;
三、监督与审查
1. 每个入会者均有权利随时查询互助金的征集和使用情况;
2. 互助会管理委员会将指定一人或多人监督互助资金的使用,资助额度超过五千元时,每次发放不超过五千元。如发现被资助人使用不当时,将停止其余部分的发放;
3. 财务管理人员每季度在网站或QQ、微信上公布一次互助金征集和使用情况,供入会者监督查询。
四、其他
1.中途退出
1)已经入会的宗亲,如果中途申请退出,需本人提交书面申请,经管理委员会批准后,可退还当年交纳的部分,之前交纳的互助金视为已经全部捐助他人;
2)允许退出互助会宗亲重新申请加入,申请资助条件按新入会者相同条件处理;
3)未按时交纳互助金亦未提出退出申请者,视为自动退出,之前交纳的互助金视为已经全部捐助他人。
2.争议协商
在互助会运行过程中,如发生较大歧义或争议时,由会长组织管理委员会成员做出商议并做出决议。管理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时,则以利于宗亲利益为首要原则,采取少数服从多数,形成最终决议,并及时传达到全体互助会成员。
以上章程自2015年8月18日正式发布,于2016年5月2日修订,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中华元氏互助会
2016年5月2日 |
|